根據民法第1063條,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妻子所生的子女被推定為婚生子女。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子女能夠證明子女不是婚生的,則有權提起否認之訴。提起否認之訴的時限是自知悉子女非婚生或子女自知悉其非婚生之日起二年內。若在未成年時發現,則成年後的兩年內仍可提出訴訟。可以提出否認子女的訴訟的人包括未起訴之夫、妻及子女本人。此外,確定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的訴訟,可以由子女、母親、母親的現任配偶或前配偶提出。此外,在夫妻或子女死亡後,其繼承權被侵害的人也有權提起此類訴訟。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只有夫妻結婚之後的財產收入才可以列入計算(婚前的財產都不能列入計算),並且要扣除掉婚後負債,兩人分別算出的金額相減後得出一個差額,這時婚後財產增加較少的人就可以跟較多的人要求這部分的差額。但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的攻防上因為繼承、贈與所取得的財產還有從別人納編取得的精神慰撫金是不能列入婚後財產計算的。
依照現行民法的規定中,雖然有贍養費的規定,但還需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對於離婚的原因你是完全沒有過失的(也就是造成離婚的原因跟你無關)或是因為離婚的關係你的生活會出現困難。
委託監護可辦理的特定事項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戶籍遷徙、全民健保手續、護照辦理、社會補助申請等,以及委託監護的居住地指定和未成年子女的管教或財產管理等。不能委託的事項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身分行為,如婚姻、財產行為(如金融事務)等,這些權利属于法定代理人的專屬性權利義務,無法委託他人行使。
在離婚案件中,經常見到的情況,除了像雙方因財產分配問題而走上法院,配偶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即俗稱的監護權)如何行使,也是很常見的爭執原因。內文將說明親權改訂的要點。
代筆遺囑幫助人們表達他們的遺願和財產分配計劃,確保遺囑起草者的意願得以準確傳達。也有助於避免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和爭議,保護家族和睦。我們以一案例分享代筆遺囑可能會遇到的問題與解答。
發現另一半有外遇該怎麼辦?侵害配偶權如何提告?需要哪些證據?賠償金額怎麼計算?本文完整解析訴訟流程、蒐證技巧,幫助你維護自身權益,避免法律風險。立即了解詳細資訊!
夫妻之間婚姻走到終點了,對於過去長久婚姻中的金錢關係以及日後規劃、分配,各執己見導致爭執是常見的事情。
我國民法對於婚姻關係中雙方的財產規劃有下述幾種方式供夫妻們雙方決定、協議,我們也將說3種婚姻剩餘財產分配的種類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