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策法律事務所

分類:家事法律小常識

Asian father and girl lying on the floor chatting with grandparents by video conference

如何聲請改定監護?祖父母可以聲請改定監護嗎?

在我國法院常見狀況下,聲請改定監護具有一定難度,因為父母雙方原本如果是約定子女監護權歸屬,代表另一方已經放棄監護權之意思;如果原本是法院裁定監護權歸屬,亦代表法院認定父母其中一方更適合擔任監護人。所以如果要改定監護,必須說明請求改定監護人理由,如監護人未盡到子女保護教養義務、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成長及發展不利的狀況,甚至還要向法院說明自己在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方面具備之優勢以說服法院認定改定監護後,是對未成年子女成長發展的最佳利益。

Read More
calculation of social benefits for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 or alimony. sad woman pays bills

贍養費、扶養費差別是什麼?可以要求多少?律師一次為您解答

扶養費是給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孩子的生活及教育都需要金錢開支,法院通常就扶養費的分擔與支付問題會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歸屬一併處理。而贍養費則是規定在民法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因此贍養費不是離婚必須支付的義務費用,因此要求贍養費是有條件限制的。

Read More
家庭暴力如何應對?律師帶你了解保護令的申請與自我保護!

家庭暴力如何應對?律師帶你了解保護令的申請與自我保護!

保護令是一項法律措施,保護受到威脅、騷擾或家庭暴力等侵害的人。它可以限制加害人與受害人接觸,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當家暴法所定家庭成員(如:夫妻、同居對象)遭遇身體或精神暴力對待,便可聲請。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Read More
Retired Asian couple in their 60s Feeling stressed while calculating monthly expenses on the living

另一半不付家庭生活費,可以離婚嗎?

夫妻之間的家庭生活費用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通常會以夫妻之經濟能力、家事勞動去衡量雙方該如何分擔,例如太太在外工作、先生在家擔任家庭煮夫,那便是由太太來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外,也可以婚前協議書約定每月一人要支付多少。

Read More
Attorney reading law code, studying constitution to protect human rights closeup, Male lawyer or jud

一次完整看懂「遺產」規則!誰可以分?怎麼分?

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之不動產、動產和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權、存款、公債、債權、信託權益、獨資合夥的出資……等。繼承又分為概括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目前民法已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原則,不需特別辦理即為限定繼承,不會再發生父母債、子女還的情形。

Read More
Mom or babysitter and adopted child daughter practicing yoga together at home. Healthy lifestyle

夫妻一定要共同收養小孩嗎?沒有結婚的伴侶可以共同收養小孩嗎?

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夫妻一人要收養小孩,但僅有一方收養,沒有收養的另外一方與小孩沒有收養關係,可能會產生沒有完整家庭的感覺,所以規定夫妻如果要收養小孩,必須共同收養。除非是繼父、繼母收養他方原本之小孩(無論是未婚或是前婚姻所生),因為他方原本小孩與父母已有父母子女關係,就只需要繼父、繼母單獨表示收養即可。又或者夫妻另外一方生重病監護宣告,或是到無法找到超過3年,才能夫妻其中一人單獨收養小孩。

Read More
lawyer or judge Thinking about whether to accept bribes or whether to consider the case in the right

長輩過世後,土地、建物沒辦理「繼承登記」被罰款?還會被拍賣?

我國民眾由於傳統分家產概念,認為一定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辦理後續繼承事宜,包括遺產中土地、建物等不動產的移轉登記,但是依據土地法第73條第1項,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以單獨為全體繼承人聲請辦理繼承登記,只是要辦理成「公同共有」,不需要得到其他繼承人同意或授權,只是無法辦理成「分割登記」,除非經過全體繼承人協議分割或起訴請求分割。

Read More
Mother Embracing Her Children in a Serene Countryside Setting on a Peaceful Day

擔任監護人後,可否辭任或拒絕擔任?

我國民法第1094條規定之法定監護人,包括法定監護人與選定監護人。在受監護人未成年情況下,監護人往往要操心受監護人的種種事務,包括教育、身體狀況等等。然而,監護人有時候因為照顧受監護人感到疲累,或因為經濟因素(如收入狀況不佳)、工作因素(被公司調派國外)、情感因素等,而不欲繼續擔任監護人,依照民法第1095條規定,監護人只要有「正當理由」,就可以向法院辭任監護人職務,而法院如果許可辭任,也會另外選任新的監護人。

Read More
Asian family is using digital tablet together

撰擬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子女時,兄弟姊妹得否擔任遺囑見證人?

現代人辛苦工作多年,攢累不少積蓄、房屋、土地、股票,為了確保子女可以分得努力的成果,又避免在往生後,子女為遺產產生糾紛對簿公堂,所以近年「財富傳承」概念已經深植,不少人都會選擇以「遺囑」方式為財富傳承分配之方式。然而,我國民法對於遺囑是否合法,規定要求見證人予以見證,而對於見證人資格有所限制,如果一般民眾未注意違反見證人限制,導致遺囑無效,將無法達到財富傳承之目的

Read More
Real estate inheritance concept and contract agreement. The customer makes a rental contract with th

受監護宣告人,要如何繼承遺產?

按照民法第1098條第2項「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