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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價算給你聽!離婚時法院就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會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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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訴訟時法院會如何判定扶養費用的多寡呢?法院大部分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最近一年的「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然後再考量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等因素進行酌定未成年子女每月所需之生活費用,最後將此數額除以二後,要求非主要照顧者方給付該數額給另一方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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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邱竑錡 律師

當夫妻離婚並涉及未成年子女時,監護權與扶養費成為關鍵議題。本文將以小花的案例為例,探討監護權的取得及扶養費的計算標準,並解答是否能放棄子女扶養費的問題。

 

案例背景:小花與小明的離婚糾紛

小花與丈夫小明住在新北市,育有一名三歲的孩子小華,雙方因故訴訟離婚。小花希望取得小華的監護權,但不確定小明須支付多少扶養費用,因此向律師尋求意見。

 

扶養費能否放棄?

根據法律,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是其基本權益,確保子女在父母分開後依然能獲得必要的經濟支持。需要注意的是,扶養費用的請求權歸屬於子女,而非父母,因此父母無權放棄或拋棄此權利。即便父母離婚,非主要照顧子女的一方仍需支付扶養費。

 

扶養費的計算標準

在離婚訴訟中,法院通常會根據「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來計算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1. 參考消費支出:法院會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最近一年數據作為參考標準。例如,新北市110年度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23,021元。

2. 分擔比例:將該數額除以二,得到約11,510元,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每月基本生活費。此金額會依雙方的收入狀況進行調整,最終由非主要照顧者(例如小明)支付給主要照顧者(如小花)。

 

具體計算:以小花的案例為例

在小花的情況中,新北市的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23,021元,故一般情況下,扶養費的基準金額約為11,510元。然而,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和實際生活需求進行調整,這意味著扶養費用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雙方財務狀況靈活酌定。

 

結語:諮詢專業律師確保權益

「各縣市平均消費支出」數據能提供扶養費的參考依據,但實際金額會隨雙方經濟狀況而變動。建議當事人在提起扶養費訴訟前,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以確保自己的權益獲得保障。每個案件都有獨特性,專業的法律指導能讓您在訴訟中更好地應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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