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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後財產都是共有嗎?結婚必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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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只有夫妻結婚之後的財產收入才可以列入計算(婚前的財產都不能列入計算),並且要扣除掉婚後負債,兩人分別算出的金額相減後得出一個差額,這時婚後財產增加較少的人就可以跟較多的人要求這部分的差額。但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的攻防上因為繼承、贈與所取得的財產還有從別人納編取得的精神慰撫金是不能列入婚後財產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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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邱竑錡 律師

在多年執業過程中,很多當事人在法律諮詢會問:「夫妻財產不是共有嗎?」其實這是一個普遍的誤解。

根據我國法律,夫妻在結婚後的財產是各自擁有的,也就是說,即使結婚了,配偶並不會自動擁有你財產,包括存款、房子、汽車等的一半。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誤會呢?原因在於法律中有一項「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本文將詳細解釋這一制度的規範和適用情況。

 

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我國「法定財產制」(原則上只要夫妻兩人結婚時沒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度,都是使用「法定財產制」)下的一項制度。根據這項制度,當夫妻財產關係終止時(如離婚或配偶一方去世),經濟較弱的一方可以請求分配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這一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婚姻關係中經濟弱勢一方的權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法條依據

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的規定,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各自的婚後財產需經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後,將剩餘財產差額進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財產都包含在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

1. 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如遺產、贈與等不計入分配。

2. 精神慰撫金:不列入剩餘財產範疇。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適用時間點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以下情況下發生:

離婚時:夫妻結束婚姻關係,經濟弱勢一方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配偶一方去世時:存活一方可以請求分配去世配偶的剩餘財產。

 

什麼財產可以進行分配

根據法律,僅有夫妻結婚後的財產收入可以列入分配範圍,婚前財產不計入其中。以下是財產計算方法的實例說明:

婚後財產收入:婚後取得的收入或資產(如房產、存款等)可以列入分配。

扣除婚後負債:婚後的債務需從財產總額中扣除,然後計算分配差額。婚後財產增加較少的人就可以跟較多的人要求這部分的差額。

排除項目:如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以及精神慰撫金等不納入計算範圍。

 

實例

小智與小霞結婚時兩人都沒有任何財產以及負債。
婚後小智有一棟價值500萬的房子,300萬的房貸,大木博士贈與的100萬元現金,工作賺來的200萬現金。
婚後小霞有一台50萬的汽車,繼承來的一棟300萬的房子,工作賺來的現金100萬。

1.小智婚後財產為500萬的房子+200萬現金,再扣掉婚後負債300萬房貸,小智婚後財產為400  萬。而大木博士贈與的100萬依法不能列入婚後財產。

2.小霞婚後財產為50萬汽車+100萬現金共150萬元。繼承來的300萬房子依法不能列入婚後財產。

3.因此小智婚後財產400萬-小霞婚後財產150萬元=250萬元,250萬除以2為125萬元,此時婚後財產較少的小霞就可以跟小智依照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125萬元。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時效限制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時效限制,須在特定時間內行使:

1. 2年內:自知道有財產差額之日起計算(通常是離婚或配偶去世時),需在2年內提出。

2. 5年內:從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日起算,若未行使,請求權將自動消滅。

 

為什麼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剩餘財產分配涉及夫妻財產的複雜計算,每個家庭的財產結構也各有不同。因此,遇到此類問題時,諮詢專業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了解如何蒐集證據、計算財產範圍,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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