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邱竑錡 律師
當父母無法行使監護權時,可以暫時委託其他人代為處理部分監護事務,以確保未成年子女的日常需求能夠得到滿足。本文將透過案例,來說明什麼是委託監護、申請方法、可委託的事項及注意事項。
案例說明
小明自幼喪母並由父親單獨監護以及照顧,但父親某日因刑事案件入獄,無法繼續照顧年幼的小明以及行使監護權,請問小明的父親是否可以將其監護權暫時委託給小明的爺爺?
什麼是委託監護?
根據《民法》第1092條,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擁有監護權,但可以基於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部分監護職務,這種情況稱為「委託監護」。
在小明的案例中,他的父親即可以暫時將特定事務委託給爺爺,爺爺可以協助處理日常需求,然而,小明的法定監護人仍是他的父親,爺爺不會因此成為小明的法定代理人。
當父親重新能夠行使監護權時,可以隨時終止這一委託。
可以委託的特定事項有哪些?
在小明的情況下,小明的父親可以委託小明的爺爺處理以下事項:
•戶籍變更及政府補助:辦理小明的戶籍變動、申請及領取社會福利補助等。
•日常保護和教育:小明的就學、居住地決定、辦理健保卡、護照等具體事務。
•財產管理:小額資金或動產的管理,例如小明的生活費使用等。
然而,涉及身份行為和某些財產行為的權利,例如處理小明訂婚、結婚、收養、開立銀行帳戶、受領保險金等事項,這些是監護人專屬的職責,無法透過委託轉讓給他人。
如何申請委託監護?
小明的父親可以依照以下步驟進行委託監護申請:
1. 準備文件:小明的父親或受委託的爺爺需要準備:
•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小明及爺爺的戶口名簿
2. 填寫申請表:由小明的父親和爺爺共同填寫委託監護書,詳細說明委託的事項及期限。
3. 提交申請:攜帶上述文件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委託監護申請。
注意事項:委託監護的限制和權利
在小明的案例中,委託監護僅限於部分職務的暫時委託,小明的父親仍保有監護權,爺爺無法代替父親做出關於小明身分或重大財產的決策。如果父親希望改變監護權的永久性安排,則需要通過訴訟或法院調解。
透過小明的案例可以看出,委託監護提供了父母在特殊情況下的靈活解決方案,以確保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暫時無法照顧時,仍然能獲得適當的照護與支持。建議遇到類似情況的家庭,在處理委託監護前,向專業律師進行諮詢,保障所有相關權益。